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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采访刘健一律师 村委会追讨“协办费” 锁数十家企业大门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12/2 12:30:14  点击:2861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洪杰)由于大门被强行上锁,昨日中午白云区太和镇夏良村工业园的数十家中小企业被迫停业。其中几家企业,几天前被停水停电,至今无法经营。这一切起因于夏良村委会一纸书面通知,内容是追讨协办费

这是变相的保护费。因不满村委会不合理收费和所采取的强硬手段,夏良村多家企业负责人聚在一起。昨日夏良村村委会对此回应,协办费是村里自行规定的,已写进企业租房的合同中,主要用于村里的环保、交通事业和发放工资。

企业被锁门停水电

夏良村坐落在白云区106国道龙归墟东侧,辖16个经济合作社。村工业园内有化工、鞋业、化妆品中小企业100多家。昨日中午12时许,数十家工厂大门接连被强行上锁,致使车辆无法进出。

我们向派出所报警了,他们也来现场取证了,但到现在也没有解封。下午4时许,一家化妆品工厂负责人告诉记者,封厂的人自称是村委会的,理由是欠费不交。还有几家工厂四五天前被停水停电,无法运转。

据了解,1115日工业园内企业收到了一则关于夏良村辖区内厂房、仓库物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拖欠协办费的追讨决定的书面通知。通知要求,协办费按现时真实的物业租赁合同每月租金的5%计算,如不能提供真实有效合同,协办费计算方法按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月,时间由200611日开始计算。一家企业的负责人表示,这里工厂每月租金两三万元,100多家工厂,每年上交村委数目不少。

我们企业从2009年进驻该村,两年过去了没有听说过这个费用,为什么现在征收?一名不愿具名的工厂负责人称,这项费用是今年村委会换届后收取的,以前没有听说过,难道这就是变相的保护费?中小企业这么难了,政府都在为我们减压,村里为什么还要收费?

收费用于村里环保交通事业

夏良村村委会通知要求,物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1116日至18日内必须缴清所拖欠的协办费,12月以后要每月交纳当月的协办费。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清,村委会将采取强硬手段,禁止该企业、仓库等所有车辆进入夏良村辖区,并且实施停电、停水等措施。

昨日下午夏良村村委会谢书记向记者表示,协办费是村里自行规定的,从2000年起就开始征收,收费没有政策依据,但写进了企业租房的合同中,主要用于村里的环保、交通事业和发放工资。如果不收,村委会工资都发不出去。

记者从书面通知上看到,协办费追讨依据的是2008820日夏良村下发的《商业用地缴纳管理协办费规定的通知》。多家企业表示,他们的合同中并没有写明有此项费用。

以往60%的企业是交费的,只有40%不同意,所以我们就采取了强硬措施。谢书记说。

但多名工厂负责人质疑,就算写进了合同,村委会可走法律途径合法追讨,而不是采取极端措施。

律师说法

未经物价部门审核协办费属不正当收费

广东格林律所律师刘健一对此分析,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具法人独立资格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公司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夏良村村委会征收协办费并没有得到物价部门审核,应属不正当收费。即便合同写明,村委会也没有阻止企业经营的权力。

强硬手段造成了公司经济损失,工厂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村委会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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