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职业病赔偿
工伤认定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4476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8905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8776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162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7970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288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6809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037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227
 
工伤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
员工试用期内受到伤害同样享受工伤待遇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12/4 21:49:14  点击:2342

  11月27日,赵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她在一家酒店打工,工作时不小心被大面积烫伤,单位却因她试用期未满,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工伤保险,不给予工伤待遇。她想知道这种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试用期受到伤害,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过错,不影响工伤认定。如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该对劳动者负全部责任;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某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说,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与单位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虽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也享有和正式职工同样的工伤待遇。赵女士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应当依法予以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赵律师提醒,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劳动者一定要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有规定期限,劳动者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王勇)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农民工未办社保 可先办工伤保险
下一篇: 15岁少年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 发生工伤赔偿成问题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