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其它保险
其它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4423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8852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8716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104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7926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231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6762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5989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175
 
其它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其它保险 → 其它保险
地震险正筹划中 或在北京率先启动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0/8/18 18:30:53  点击:2514

  87日,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截至81117时,灾害共造成1117人遇难,627人失踪,舟曲县5公里长、500米宽的区域被夷为平地。

  《中国经济周刊》专访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史培军

  《中国经济周刊》:通过近年来对重大灾害的分析和评估,您认为国家在应对重大灾害的风险防范方面,应该有什么样的改变和建设?

  史培军:我认为,针对灾后的重建,不能全部依赖在政府身上,应该建立社会资助和政府支持的两种体系。政府已经在做了,社会还没有开始,我们应该进行灾害风险的转移,建立有金融参与的巨灾风险防范体制,对灾害高风险地区进行强制投保。具体来说就是要推出灾害保险,一个人受灾九个人支持。比如说,如果所有的北京人都要强制购买地震保险,属于自然灾害保险范畴,这样,北京防范地震风险的能力就会大大加强。

  《中国经济周刊》:虽然国际上还没有对巨灾的统一标准,但您曾经谈过对巨灾、大灾等的划分方式,具体的标准有哪些?

  史培军:造成1万人以上死亡,或1000亿人民币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或形成10万平方公里的灾区,地震强度7级以上,或者出现频率百年不遇的其它自然致灾事件等,达到上述任意两个条件都可称为巨灾。按此标准看,此次舟曲的灾难是大灾而不是巨灾。

  《中国经济周刊》:你提到的地震保险是公司或单位集体购买呢,还是先从公务员、事业单位个人试点开始?是自愿购买?还是强制?

  史培军:就我个人认为,应强制执行,所有个人与机构都应买,国家为城市低保户予以保费补贴。

  《中国经济周刊》:如果在北京推行,什么样的人需要购买地震保险?是所有在北京生活的人,还是在北京有房子的人或者有北京户口的?

  史培军:我认为所有在北京有房子的人都要买,应将其与购房联系起来,没房的人自然就不必要购买地震保险,但是如果你在北京工作又没有房子,肯定也得租房子,这样,房主应购买房产的地震保险,租房人应购买租用房内的物资地震保险。

  《中国经济周刊》:这种自然灾害险的收费标准大约是一个人多少钱?

  史培军:在北京地区,大约每人每年250元~500元,250元保5万元财产,500元保10万元财产,与你的工资水平无关,但与你住房的抗震水平相关。

  保险的机制是放大效应。比如现在的洪灾受损坏后重建费,政府补贴每间七八千元,根本建不起一间房,老百姓一遭灾就可能变成贫困户。但如果按我们现在设计的这种保险模式,每人缴纳保费250元,一旦受灾,可以得到接近五万元的赔付,完全可以把房子建起来。

  我曾经向总理建议,国外面对灾难是靠保险制度把社会资源引导在防灾减灾中,而我们是靠党和政府的号召力,发动动员,把社会资源临时、随机地引入,形不成制度。除了加强政府在防灾减灾上的投入外,还要加强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把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从一种精神境界转变为经济制度。

  日本从1964年开始实施地震保险,经过46年的积累,基本达到收支相抵,略有节余。

  《中国经济周刊》:如果推行地震保险,会不会有骗保的现象发生?

  史培军:这就需要核灾。我们现在正在为全国划分灾害高风险地区的范围。划在高风险地区内的就要强制投保,之外的自愿投保。

  我们的农业保险试点三年多,承诺遭灾后保成本赔付,也遇到了骗保的新问题,原因是没有那么大的力量去核灾。现在国际上的保险机构开展灾害保险,其中一项困难就是核损,如果我们的三大灾害(地震、台风、洪水)的保险制度真的建立起来,那么全国至少可以解决10万人就业。核损就像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一样,要有资质,要有专业背景、经过专业训练的技术人员(灾害风险评估师)。

  《中国经济周刊》:现在这方面的人才培养情况如何?

  史培军:作为大学新增专业,目前只有北师大一家在研究生阶段招收自然灾害保险专业。该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前景都很好,供不应求,每年都要向各保险公司输送人才。以后要投灾害保险,就像国外一样,投保者不是直接去保险公司,而是去中介机构,算算你有多大风险。一旦遭灾后,中介公司要给你核损。如果国家灾害保险体制建立后,我们还准备在全国开展灾害风险分析师、评估师考试。

  《中国经济周刊》:地震保险将在什么时候开始启动?

  史培军:现在相关部门正在讨论,方案还没有最后定出来。开启中国巨灾保险,是我们在2008 年雪灾后一直积极呼吁的,国家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方案策划。对灾害高风险地区进行强制保险,等于你平常积点钱,一旦遇到大灾,恢复重建就有钱了。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从一案例谈建工险安工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下一篇: 信用保险“撑腰”助中小企业扩大出口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