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职业病赔偿
工伤认定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4381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8807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8675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055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7881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185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6721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5941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135
 
工伤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
女子下班途中出车祸保险没赔够 法院判单位补齐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4/5/17 11:30:04  点击:3385

  四川在线消息(青法宣 四川在线记者 吴忧)下班途中出车祸致七级伤残,第三方赔偿低于工伤保险待遇,诉请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近日,成都市青羊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依法支持原告诉求。

  李女士在成都一家保洁公司工作,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及工伤保险。2012年1月6日,李女士在下班回家途中遇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为对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李女士被送至四川省人民医院救治,共计住院130天,花费医疗费233225.14元。李女士支付护理费17400元。

  2012年12月28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女士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2013年3月6日,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李女士的伤情为柒级。

  原告李女士诉称,原告柒级伤残应享受的工伤待遇为:医疗费233225.14元、后续治疗费12 000元、护理费17 4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080元、营养费3 300元、交通费50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4 950元、鉴定及检查费2 344元、停工留薪待遇21 600元(1 800元/月×12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 400元(1 800元/月×13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14 660元(3 185元/月×36个月),合计43万余元。因交通事故的赔偿总额只有36万元,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7万元。

  法院认为,原、被告对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原告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无争议。根据相关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如第三方赔偿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或保险经办机构补足。本案中原告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金额为414709.14元,在交通事故中获得赔偿金额为 361443.16元,扣除交通事故中特有的赔偿项目鉴定费805.50元、车辆损失费1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7000元,共计7905.50元,被告应向原告补足工伤待遇金额为61171.48元[414709.14元-(361 443.16元-7905.50元)]。

  综上,青羊区法院判决被告限期内向李女士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1171.48元。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农民工未办社保 可先办工伤保险
下一篇: 企业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员工工伤痛失右臂企业赔偿65万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