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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忽悠”成存款 中国人寿误导消费者被罚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0/10/16 1:17:24  点击:4329
 

把保险忽悠成存款,几乎成了保险业的潜规则。不过,保监会已经开始严查这种行为,日前保监会就因中国人寿误导性宣传而对其进行了处罚。

事情太恶劣了!我要求中国人寿进行公开声明并召回产品,否则后期我将会起诉。刘小姐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此前,这位消费者已向保监会投诉,同时还在口碑理财网等网站发帖称,中国人寿在电话推销、官方网站、宣传彩页上将国寿鸿康(A)保险介绍为存款,误导消费者。

记者了解到,在接到投诉后,保监会即对中国人寿展开调查,并于日前对该公司和此事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对于保监会的处罚决定,刘小姐认为这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她希望听到中国人寿向社会的公开道歉,并无条件召回产品。

《经济参考报》记者致电中国人寿,相关工作人员对此事不予公开置评。保险专家表示,寿险行业普遍存在着销售误导和扩大宣传的问题,消费者要加强对保险产品的作用和功能的认知,通过求助于监管部门和法律来维护权益。

保险品介绍为存款:行业潜规则

事情的来龙去脉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据刘小姐介绍,今年3月份中国人寿的客服给她打电话介绍一份储蓄保障计划,客服称该计划相当于储蓄,零存整取,理财收益平均达到7%,比存在银行要划算得多。刘小姐按照客服的提示在中国人寿官方网站找到并购买了该产品,即国寿鸿康(A)保险计划。

总听说卖保险存在着很多的误导行为,没想到就让自己碰上了。从朋友处得知保险和存款有着本质的区别后,刘小姐决定联系中国人寿有关部门,为自己和消费者讨个说法。

尽管中国人寿电话中心类似班长职务的人来找过我,表示道歉并要退给我钱,但是我并没有接受,因为这不单单是我一个人的事情,针对这样恶劣的行为,我是代表更多的消费者维护权益。刘小姐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于是,刘小姐将中国人寿涉嫌违规宣传的情况向保监会投诉。7月份,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在回复的告知书中称,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电话销售、宣传资料和官方网站将保险产品介绍为存款的问题属实,将依法进行处理。

中国人寿欺骗销售被罚

投诉者近日迎来了保监会的处理结果。保监会12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决定对国寿股份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

经保监会查实,20104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产品中心>电话销售保险>国寿鸿康(A)保险计划页面存在以下误导性内容:选择20万基本保额的国寿鸿康(A)保险计划,选择按月存款,月存560元,存10年,孙小姐即可得到以下保险利益:1、存款10年,额外附赠10年保障,保障期间长达20年。

我会进一步向保监会反映,希望保监会对中国人寿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如果不能实现诉求,我将向法院起诉中国人寿。刘小姐坦言,保监会的处罚决定还是太轻了,并不能起到真正惩戒的效果。这种虚假宣传并不仅仅出现在处罚书中提到的官方网站上,中国人寿的电话营销人员和纸制印刷品进行了同样的虚假宣传。这显然说明中国人寿的多个部门在集体进行有组织的非法经营

消费者需拿起维权武器

保险产品的误导销售问题并非只有个案。2009年,保监会便对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的误导性宣传进行了通报。据了解,民生银行储蓄型保险产品金玉满堂’”的宣传广告内存在将保险产品同银行定期存款产品进行比较、误用民生银行储蓄型保险产品保本型储蓄产品本金利息利率贷款后只需还息、无需还本、可以一直贷下去等误导性质文字的违规行为。

口碑理财网投诉维权部负责人王锻能介绍,他们经常遇到消费者关于存款送保险一类的投诉。这是保险公司营销人员惯用的方式。如消费者经常能接到电话称每月往银行卡里存入200块,同时获得保险保障存款送保险的方式在银行柜台也是惯用手法,不了解的消费者很可能把存款交了保费。虽然,明知违规,但是为了自己的销售业绩,许多保险销售人员还是会打这样的擦边球。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院长王稳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寿险行业普遍存在着销售误导和扩大宣传的问题,之前大多发生在中小公司,如今中国人寿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令人遗憾。销售误导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不公正的,会给消费者带来很大损失,要严厉处罚和打击这种现象,才能让保险行业稳定和持续地发展。

王稳建议,消费者要加强对保险产品的作用和功能的认知,防止上当,求助于监管部门和法律是维护权益的非常好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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