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年来,少数保险公司理赔时不作为、拖延理赔,甚至拒不理赔的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被保险人、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保险行业正常、合法的经营秩序。
承保时信誓旦旦,顾客是上帝,是父母;理赔时拖拖拉拉,左推右挡,拒不赔付。近日,江苏无锡锡山法院执行了数起保险公司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不履行保险责任的案件,对保险公司罚款十六万元。
去年年底,王阿姨的丈夫老梁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事后,法院判决肇事车辆投保的辽宁某保险公司赔偿王阿姨各项损失十多万元。可是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却迟迟没有赔付。今年三月,王阿姨来到法院申请执行,情绪激动地说:“人都死了,他们还推三阻四的,家里上有老、下有小,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啊!”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刻展开了调查。在调查中发现,作为该案被执行人的保险公司在法院有多起案件均未履行赔付义务,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给众多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影响十分恶劣。于是,法院立即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案小组,统一处理涉及该保险公司的所有执行案件。经过历时六个月的走访调查,专案小组查明了保险公司拒不履行赔付义务和擅自划转冻结款项的相关事实,并掌握了其财产线索。9月20日,专案小组一行远赴辽宁,历时五天,行程近四千公里,对保险公司的财产进行了强制执行,共执行各种款项近合计近四十六万元,为申请人挽回了巨额损失,受到了申请人的一致好评。拿到赔偿款的王阿姨激动地说:“好人啊!你们法官都是好人!谢谢……谢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提示】
近年来,少数保险公司理赔时不作为、拖延理赔,甚至拒不理赔的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被保险人、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保险行业正常、合法的经营秩序,甚至对社会诚信体系有着不良影响。老百姓在遭遇保险事故时应妥善保存证据,遇到保险公司应赔不赔时要勇于合法维权。保险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也应依法守法,对于藐视法律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作者:刘家强 周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