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凌晨2点左右,一辆车牌号为川K50346的小车停在市中区倒湾口桐梓坝大桥附近(三桥医院门口)被人砸坏,经鉴定损失7500元。当车主郭晓麟找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拒绝了。
记者看到,这辆小车前后多处被人为砸坏,其中挡风玻璃被砸裂。郭晓麟说:“当天晚上,我到三桥医院办事,把车子停在三桥医院门口,谁知被人故意砸了。我去找阳光保险公司理赔,却遭到拒绝,后经汽车汽理厂鉴定,修复需要花费7500元。”
据理赔员夏云说,这辆小车被人为砸坏,属于刑事案件,根据有关规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如果这辆小车是在行驶中被损坏,属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
“万一公安机关不能破案,车主不就白白损失了吗?”记者问。
“如果公安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不能破案,车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分担损失。保险公司可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一定损失,但不是承担损失。”夏云说。
看到自己的小车被砸得面目全非,郭晓麟十分心痛地说:“幸好我是把车子停在三桥医院门口,这个地方有几个摄像头,嫌疑人的行为已被全部拍摄了下来,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
(记者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