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676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20136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980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9354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9132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8490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894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7172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6358
 
汽车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 → 汽车保险
一起车祸撞出七被告 40多万赔偿款不知道该向谁去讨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12/27 1:04:08  点击:1728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李凤美) 女儿在公路上被轿车撞倒后,又被一辆半挂牵引车碾压,当场死亡,父母悲痛之余,努力查找肇事责任者,最后他们将涉及该车祸的7被告一同告上了法庭。近日,涵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一部车的背后都有一串关系人

据了解,今年3月3日晚上9点左右,莆田涵江女子林某在324国道涵江路段,被一辆从莆田开往涵江的轿车撞倒,轿车司机陈某肇事后驾车逃离车祸现场。林某被撞后昏迷在路边,此时张某驾驶一辆半挂牵引车经过,因没有及时发现路上的林某,从其身上碾压过去,造成林某当场死亡。

林某的死亡给其父母带来了无尽的哀伤,悲痛之余,他们主动配合警方,努力查找肇事责任者。在涵江交警大队的全力侦查下,这起案件很快被查清,肇事轿车驾驶员陈某负本事故主要责任,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张某负本事故次要责任,死者林某由于无违章行为,不负任何责任。

警方在调查中还了解到,肇事小车为市民郭某所有,挂靠在莆田某出租车公司,该出租车公司系肇事轿车登记车主及被保险人,车祸发生前由轿车所有人郭某将车租赁给市民陈某,该车已向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

另外,莆田某物流公司系半挂牵引车所有人及被保险人,该车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

法院厘清责任摊清赔偿额

案件查明了,林某的父母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众多的责任方,让他们不知道女儿的几十万赔偿费具体该由谁来承担,为了尽快为女儿讨回公道,他们决定将这7个被告方一同告上法庭。

涵江区法院接到起诉后,立即对案件进行调查、梳理,最终认定,肇事车辆驾驶员陈某负本事故70%的民事责任,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张某负本事故30%的民事责任。本案两肇事车辆分别实施的侵权行为,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故两车辆的相关责任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因本案所有肇事车辆均已经投保,应由保险公司先予以赔付。故法院判决三家保险公司分别在保险限额内承担11万元、9.7677万元及11万元的赔偿额;轿车租赁者陈某承担87930元赔偿费,出租车公司及轿车实际所有人郭某对损害的发生并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车轮单独损坏不赔成保险业行规 被批是霸王条款
下一篇: 医疗发票原件丢失保险公司拒赔败诉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