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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1/21 15:27:41 点击:1510 |
保险公司本来答应赔付,并出具了定损单,4S店修完后,保险公司却在放款前突然以肇事司机准驾不符为由拒赔;责任方肇事司机所在单位则称难以接受高达17万多元的“天价维修费”,已投诉维权;因无人肯给维修费买单,4S店拒绝交车;目前,车主张小姐计划起诉。
本报讯 张小姐回忆,2011年9月,她开着车正常行驶时,从一个车辆检测站开出一辆半挂牵引货车,一头撞了过来。“等清醒过来,我发现一个轮子被撞破,右车头撞凹了。万幸的是,我一点事都没有。”交警来了,事故责任很清晰,货车司机负全责。张小姐得知货车购买了商业保险,将车拖到4S店,就放心将事情交由保险公司和4S店跟进。保险公司派出了评估员定损,价格17万多元。
去年年末,保险公司答应放款。放款当天,事情却起波折:保险公司一入电脑,才发现半挂牵引货车属于A牌照准驾车,肇事的货车司机是B照开A照车。保险公司当场称该车属于准驾不符,拒绝赔偿。
维修费总要有人出,张小姐继续追讨,发现事件极其复杂:货车是属于个人的,但又挂靠在一家运输公司,运输公司委托一家汽修厂给该车做季检。肇事车司机是这家汽修厂的员工,出事当天是代表汽修厂帮该货车去办理季检手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肇事司机所在的汽修厂本身就不能让不符合条件的司机将车开出来。事故发生后汽修厂有刻意隐瞒嫌疑。
两年前购车价33万元的车,修车花了17万元,肇事司机单位负责人彭先生表示不合理:“保险公司没遵循车辆事故定损的程序,且直到通知取车时责任方才知道维修工时及零件费用共计17万多元,维修项目48个,更换零配件多达80项,太夸张了。”
“保险公司定损花掉近一个月,4S店维修又花了1个月,两个多月里竟没发现肇事司机是B证开A证车。现在保险公司、汽修厂、车主、运输公司都不肯交钱,我的车修好了也只能在4S店折旧,又要租车代步,这些损失谁来负呢?”张小姐计划向法院起诉。
4S店的员工则表示,自始至终只对修车车主负责,如果要拿车,肯定要先交修车费。“修车价格已经过了保险公司的确认,且出具了定损单。”该人士表示,如果觉得修车价格不合理,相关人士可以申请通过物价部门来重新评估。“原价是22万多元的,我们打了六五折,只要17万多元,价格很实在。”4S店方面表示。
对此,律师表示,张小姐可追讨修车费用及其他损失。“可以追讨肇事司机、肇事司机所在汽修厂、肇事车车主、肇事车所挂靠运输公司。而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部分也应承担相应损失。至于第三者商业险是否赔付,通常当地法院并不直接处理,只处理交强险部分及确认赔偿责任人和具体赔偿金额。买第三者保险的赔偿责任人可凭判决书再向保险公司理赔,如保险公司拒赔时,赔偿责任人可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不管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三责险给被保险方,相关责任方都应赔偿给张小姐。此外,其表示,17万元的修理费到底存不存在水分,相关责任方可以申请重新评估,最终应由法院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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