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681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20140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988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9360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9135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8498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900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7179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6360
 
汽车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 → 汽车保险
单方事故致车损和绿化带损坏 起诉保险公司理赔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4/12 22:59:34  点击:1514

  司机驾车途中失控驶入绿化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车损和绿化带设施损坏,车主起诉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日前,北辰区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投保车辆损失以及给第三人造成的绿化带设施损失费用。

  去年7月一晚,李某驾驶张某名下一辆丰田汽车在天津港东疆港区亚洲路内蒙道交口附近,由北向南行驶途中因操作不当,车辆失控驶入道路西侧绿化带,造成车辆以及绿化带设施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司机李某承担全部责任。经物价评估机构评估车辆损失费用5万余元,绿化带损失费用1万余元。事后,张某赔偿了绿化带的损失费用,因保险公司不认同估价数额,一直未对投保车辆进行理赔,张某告上法庭,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车损5万余元、第三者损失1万余元、拖车救援费2000余元等。

  被告保险公司同意理赔,对第三者损失无异议,但认为车辆定损价格数额过高,同意按照保险公司核实的价格赔偿,不认可拖车救援费用。

  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约定履行。被告对原告赔偿绿化带损失无异议,予以确认。被告在原告委托定损时未提出质疑,后对车辆定损价格提出异议,现事故车辆已经修复无法重新鉴定,物价部门属于第三方,法院确认物价部门对车辆定损结论。原告主张拖车费损失因未提供充足证据,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5万余元,绿化带设施损失费1万余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请。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车轮单独损坏不赔成保险业行规 被批是霸王条款
下一篇: 大货车司机被轮胎炸伤 保险公司无理拒赔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