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685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20147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993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9369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9139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8505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903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7183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6363
 
汽车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 → 汽车保险
保险理赔基数哪个准 法院以实际损失为基数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5/12 21:49:38  点击:1228
 

  ·案情

  车祸重伤两个家庭


  一场车祸让女大学生张某永远无法站起来,也让肇事者朱某夫妇负债累累。

  200912月,朱某夫妇因为生意上的需要,购买了一辆货车。当年129日,朱某夫妇的货车与张某所骑的电动车相撞。经交警责任认定,货车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同时注明该货车超载且制动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

  突如其来的车祸改变了张某的人生轨迹,她因此瘫痪在床,陷入了无止境的治疗中,至今依然需要大笔医疗费用。飞来横祸也让朱某夫妇负债累累。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对该交通事故两次审理后,判决朱某夫妇赔偿张某142万余元(强制保险外)

  庆幸的是,朱某曾在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50万元。谁知,保险公司在收到朱某夫妇的理赔申请后,仅给付了37.5万元的赔款。朱某夫妇对此无法接受,并于20111213日将保险公司诉至嘉善县人民法院。

  ·争议

  理赔基数以哪个为准?


  庭审中,保险公司称,当时朱某并没有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因此理赔款要扣除免赔额。在这场事故中,驾驶员负主要责任免赔15%,车子违反了安全装载要求免赔10%,总共免赔25%。由于50万元为最高赔偿限额,扣除25%的免赔率,实际应赔付37.5万元,保险公司已经理赔完毕。

  朱某夫妇的辩护人认为,即便有免赔也应该是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而不能以保险最高金额50万元为基础,50万元只能作为理赔的最大限额而非计算赔款的基础数额,并且保险金额的多少与理赔数额的计算基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原告认为,赔偿的计算公式应为:实际损失(85)×(1-25%)=63.75万元。因最终的数字大于保险最高金额50万元,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50万元。

  ·说法

  最高限额不能作理赔基数理解


  法院审理认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50万元仅是保险理赔的最高额度,而不应理解为计算理赔金额的基数。同时根据保险条款的约定,应在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照免赔率免赔。

  据此,嘉善县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天安保险公司赔偿朱某夫妇50万元。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车轮单独损坏不赔成保险业行规 被批是霸王条款
下一篇: 司机倒车碾起飞石砸死工人 保险公司赔付15万元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