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汤洋)李强(化名)因为他的疏忽大意而丧命:在没拉手刹的情况下,就钻到车下修车,未料车突然启动,将其轧死。
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应不应该赔偿?
相关部门认定司机负事故全责
2010年9月,李强驾驶货车途中,车辆发生故障。在没把手刹车拉起的情况下,他就下车钻到车下,查看车辆故障情况……
李强被车轧死。经相关部门认定,李强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李强所开的车并非自己的,事发后经过协议,车主王军(化名)给李强家属15万元的赔偿。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闹上法庭
之后,车主王军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王军曾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等多项险种,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3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为2份,包括车上人员座位险和驾驶员座位险,驾驶员座位险保险金额5万元。
但保险公司拒赔。王军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保险公司方面表示,王军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相关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尽管如此,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军5万元。宣判后,保险公司提出上诉。
昨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经调解,保险公司已将5万元赔偿给王军。
依驾驶员座位险判赔
李强是在驾驶涉案机动车辆过程中,因该车发生故障后停车修理时被突然启动的车辆碾轧致死。其停车修理行为应视为驾驶车辆的辅助行为,其死亡虽然发生在涉案保险车辆外,亦应视为其在驾驶该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属于王军所投的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驾驶员座位险范畴,理应由保险公司按其所投的不计免赔率特约险,在其所投驾驶员座位险保险金额5万元内予以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