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顺利理赔,安邦保险拒绝赔偿
牟平法院一审判决:安邦保险赔付五万
牟平区的张某有一辆半挂货车,平时他就雇王某来跑运输。去年6月22日晚上7点30分,王某开车在青岛平度市发生车祸,致一不明身份的人员死亡,警方调查发现 ,王某的驾驶证违法记分已达到17分。车主张某交付了不明身份死者的死亡赔偿款 10万元 ,随后向先前投保的两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两家保险公司中,太平洋保险公司迅速理赔,而安邦保险公司却以司机王某“没有驾驶资格”为由拒绝理赔,车主张某遂将安邦财产保险烟台中心支公司告上法庭。近日,牟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决安邦保险公司赔付张某保险金5万元。
案情回顾
被扣17分司机肇事保险公司被判赔付
牟平区的张某是一辆半挂货车的车主,平时他雇同在牟平区的王某开车跑运输 。2011年6月22日晚上7点30分,王某驾驶着重型半挂牵引车在309国道青岛平度段由西向东行驶 ,由于路上车辆不多,王某行驶的速度比较快,王某没有留意机动车道上的情况,撞上了机动车道前方的一名路人,致人当场死亡。经平度交警大队认定,事故发生时,半挂货车属于超速行驶 ,货车驾驶员王某的驾驶证状态为“违法未处理/超分(违法记分:17)”和“超期未换证”。平度交警大队对该次事故的责任划分为: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死者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司机王某到烟台市交警支队换领了新的驾驶证。驾驶证上明确标出,王某初次领证的日期为1990年6月12日,有效起始日期为2011年6月12日,有效期限6年。
事故发生后,由于死者的尸体一直无人认领,2011年8月3日,平度交警大队代收了车主张某交付的该无名死者的死亡赔偿款10万元,并出具了收据。车主张某在 2010年11月份就对事故车辆分别在安邦财产保险烟台中心支公司和太平洋财产保险牟平支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交纳了保险费。事后,张某向投保的两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太平洋财产保险牟平支公司马上向张某赔付了保险金50000元,安邦财产保险烟台中心支公司却以“事故发生时王某的驾驶证违法记分已达17分”为由,认定王某属于无证驾驶 ,拒绝理赔。于是车主张某将安邦财产保险烟台中心支公司告上法庭。
近日,牟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王某虽然违法记分达到17分,但是其并没有失去驾驶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牟平区法院一审判决安邦财产保险烟台中心支公司赔偿张某保险金5万元。
听听他们怎么说
法官说法
仍有驾驶资格 保险公司该赔
8月22日,记者采访了牟平法院的李法官。李法官向记者说明了判案依据,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列》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之一为“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也就是说本案的关键是看王某到底有没有驾驶资格。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中的相关规定,虽然说王某发生事故时驾驶证的状态是“违法记分17分”、“超期未换证”,但是其后烟台市交警支队能够为他更换新的驾驶证的行为表明,王某的驾驶证自领证之日起没有被注销过,是合法有效的。
“当然,事情并不是绝对的”李法官对记者说,“有的保险公司将驾驶证累计记分达12分,作为免责情形列入免责条款,同时明确告知了投保人。这种情况下投保人再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可以拒赔。”
保险公司说法
太保:应该理赔 安邦:准备上诉
8月22日,记者分别采访了此案中涉及的两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事情发生当天,他们已就此事打电话请示了烟台市支公司,说明情况后,支公司认为司机王某确实具有驾驶资格,应该进行理赔。这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我们理赔都是在投保人已经赔偿了受害一方的情况下进行的,我们等于是把保险金给了受害方。”
记者随后询问了安邦财产保险公司,公司一名负责法务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这名工作人员说,对此案他们会提起上诉,如果二审维持原判的话,保险公司就赔钱。“我们并不认为王某还具有驾驶资格,”该工作人员说,“王某的驾驶证已经违法记分17分,这应该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满 12分就应该重新学习换领证件,他却还开车上路并且造成了交通事故。我们觉得这种情况不应该赔偿。”
交警说法
扣满12分应学习否则就要扣驾照
就“满 12分司机”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是否应该被吊销驾照的问题,记者电话联系了烟台市交警支队。一位警官告诉记者,司机交通违法记录积满12分后,交管部门对司机的处罚并不包括吊销驾照,而是要求司机主动到交管部门指定的机构参加学习。如果不主动参加学习被发现后,交警将暂扣司机驾照,同时要求满分司机参加学习,重新对科目一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发还司机驾照。
这名警官说:“现在很多满分驾驶员在被通知学习后并不理会,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说明满分期间再违规该如何处理,实际管理上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而这些满分司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新《 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没进一步规定责任问题,还是照常处理。至于与保险公司的理赔问题并不属于交警的管理范围,这应该是车主和保险公司自己的事情,实在不行可以找法院解决。”
律师说法
满分司机出事故只能按正常处理
记者随后联系了鲁石律师事务所的王旭新律师。王律师介绍,“道路违法记录满 12分的驾驶员其驾驶证是否还具有效力”的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往往有不少司机在积满分后依然照常上路。而发生事故后,新交法的实施条例只规定了“满分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却未进一步规定发生事故后如何确定满分司机的责任问题,交通管理部门只能按正常交通事故来进行处理,因此很容易产生争议,引发赔偿纠纷。“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国家完善法律法规,不过这是个长远的事情,只能慢慢来。”王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