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柳州讯(记者杨建林 通讯员王斌)车祸受伤的八岁女孩小艳急需用钱手术,但肇事车主却迟迟没有足额支付赔偿款。柳州市鱼峰区法院的执行法官紧急行动,很快就帮她追回了治疗费。1月30日,小艳的父亲激动地从法官手中接过9万余元的赔偿款,小艳的脸上也流下热泪。
事情发生在两年前:2009年11月27日下午3时,小艳在横穿马路时被黄某驾驶的拖拉机撞上,经送医院住院治疗,她失去了一条左腿,右腿也严重受伤。在住院医疗费、安装假肢费的赔偿问题上,当事双方迟迟未能达成协议。2010年7月,小艳将驾驶拖拉机的司机黄某、车主唐某、保险公司以及在道路堆放建筑材料的陆某一起作为被告,起诉至鹿寨县法院,请求四方共同赔偿损失。最终,法院确认了黄某、唐某和保险公司相应的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唐某一直没有支付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款。无奈之下,小艳向鹿寨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唐某的家在鱼峰区,鹿寨县法院将此案委托鱼峰区法院执行。鱼峰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接手案件,立刻向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唐某同意先行给付部分款项,再花时间筹集余款。法官考虑唐的请求符合实际情况,一下要对方掏出10万余元确实有困难,便在征求小艳父亲的同意下,给了唐某筹款时间。
没想到,唐某支付部分款项后,就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也不再配合法官的传唤,拒绝到法院说明情况。情急之下,小艳的父亲带着女儿来到法院,哭诉他们的遭遇,并表示小艳急需钱为伤腿做手术矫正,以及为另一条断腿安装假肢。这位伤心的父亲告诉法官,因为生活无法自理,小艳已经两年没有去学校,她每天都在问父母“什么时候可以再去上学啊?”看着小艳残缺的双腿,和稚嫩的脸庞,执行法官的心里也受到极大震撼,感到执行回款刻不容缓。
1月29日清晨6时,执行法官顶着凛冽寒风,将睡眼朦胧的唐某拘传至法院。但唐某依旧找理由说没有钱,要求分期付款。执行法官没有再犹豫,立即限定唐某必须当天履行完毕,否则就将执行司法拘留。看到法官要出“硬招”,唐某马上着急,拿起电话联系家人把余款交到法院。半小时后,所有款项全部到位,而执行法官也以最快速度办好手续,通知小艳的父亲前来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