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李先生向大河网315投诉热线投诉,称自己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投保2.5万元,保额95万,但是,2010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的漠视态度让自己心寒。
据李先生称,2010年10月11日,李先生在湖南省石门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撞坏三辆摩托三轮车,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李先生说,从事故发生至2011年11月底,他多次拿着事故发生地交警队出具的证明,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驻马店分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按规定先支付一万元的抢救费用,但,保险公司未曾拿出任何的赔付资金和伤员救治费用。
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驻马店分公司对此却说手续不符合标准,他们不能支付。直至2011年11月份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才支付了应该支付的费用。
李先生说他交给保险公司25000元左右保险费,总赔付金额为95万左右。由于保险公司不及时赔付造成他3万左右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达9万左右,保险公司的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让李先生很受伤。
随后,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驻马店分公司
记者问:“为什么不按有关法规及合同约定对投保人进行赔付,非要打官司才能赔付?”
相关负责人称:“对于李先生提供的交警队出具的的证明,真实性无法确定,所以没有支付。”
随后,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河南省公司,省公司表示抓紧了解此事,及时解决问题,给投保人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