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676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20136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980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9354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9132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8490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894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7172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6358
 
汽车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 → 汽车保险
七旬老翁人行道上被撞 法院判决获赔12万元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2/25 15:12:32  点击:1233
 

     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七旬老人曾某全部损失121197.66元。

    2011年4月16,朱某驾驶小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津市市孟姜女大道汤家湖路口路段时,与由西向东横过人行横道的原告侧面相撞,造成七旬老人受伤的交通事故。2011年4月29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朱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和停车让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事故全部责任;老人无责任。

    老人受伤当日被送往津市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011823出院。经鉴定:老人右股骨颈骨折行半髋置换术后评定为十级残;右股骨假体8年后需再置换,费用约为3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应依法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另被告朱某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被告保险公司亦应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老人经济损失共计121197.66元,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全部赔偿;老人鉴定费损失700元,由被告朱某全额赔偿;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车轮单独损坏不赔成保险业行规 被批是霸王条款
下一篇: 高速施救费 保险公司不给赔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