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678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20139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982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9356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9134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8492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896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7174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6359
 
汽车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 → 汽车保险
交强险医疗费最高赔1万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2万余元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4/26 11:35:59  点击:1578

内容摘要: 3月27日,本报报道了“郑州市民吴女士乘公交车却遇上车祸,摔成脑震荡”一事。昨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一审判决:车主所购买交强险的人保公司赔偿吴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4399.31元。

3月27日,本报报道了“郑州市民吴女士乘公交车却遇上车祸,摔成脑震荡”一事。在索赔时,保险公司提出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万元。吴女士不满赔偿额度,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昨日,该案有了进展。

  2011年9月11日,年近五旬的郑州市民吴女士乘坐公交车时,一辆轿车与她乘坐的公交车发生碰撞。吴女士狠狠摔了一下。经医生检查,她是脑震荡综合征及软组织损伤。最终,交警部门认定,驾驶轿车的徐先生负全责。

  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吴女士一共花了4.4万余元。可徐先生投保交强险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只愿在1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吴女士无奈,只好起诉保险公司。

  昨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一审判决:车主所购买交强险的人保公司赔偿吴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4399.31元。此次判决突破了交强险设置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的标准。

  主审法官牛乃洪说,交强险是法定险种,设定这一保险的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救济和赔偿保障,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初设置的1万元的医疗费限额很难满足受害人的需要。据不完全统计,郑州市区目前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40%的受害人医疗费会超过1万元。因此,从交强险的设定目的及满足受害人治疗伤情需要的实际出发,适时突破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很有必要的。我们这次也是进行一次探索,希望能给受害人提供更好的救济途径。牛乃洪还呼吁保监会等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根据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交强险进行科学调整。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车轮单独损坏不赔成保险业行规 被批是霸王条款
下一篇: 保险期间擦肩而过 法院审理依法追回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