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五一小长假,对于广大车主来说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从4月30日起,中国的交强险市场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中资险企独霸车险市场的日子从此一去不复返。对这一标志性的改变,应该如何看待?抱以怎样的心态?财经国家新闻网记者宋怡青发表了如下评论 初听这一消息,车主的第一反应多是认为来了“救世主”。
在中资交强险理赔手续繁琐?没事,以后找外资保险公司了!
中资险企理赔条件苛刻?没事,以后找外资!
中资交强险价格高?没事,以后找外资……
车主们已经开始幻想外资险企进入交强险市场能带来的种种好处了。也是,对于消费者来说,外资险企的加入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对于整个交强险市场来说,外资的进入可以通过竞争推动服务升级。
但是,一个先天不足的险种,一个自诞生以来就饱尝争议备受诟病的险种,外资保险公司的入场能否给交强险市场带来所谓的“鲶鱼效应”?
交强险实施之前,大量机动车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上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为了保证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获得及时赔偿,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提高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的覆盖面,交强险由此而生。
交强险,又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推行初衷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提供基本保障。
但是,实施近六年,交强险却早已沦为车主眼中的鸡肋,保险公司手中的热山芋。一方面车主埋怨“费率太高,赔偿太少”。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保的越多,赔的越多”。2011年8月,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第四份年报显示,2010年33家财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经营亏损高达72亿元。作为财产险龙头的人保财险,该险种的亏损更是居各公司之首。
究其原因,交强险自诞生以来就“先天不足”,经营模式定位不清楚。
目前国际上有两种交强险经营模式。一种是完全商业化模式,由承包的保险公司厘定条款,自主定价,同时也自负盈亏;另一种是代办模式,交强险费率根据“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由政府制定,保险公司只收取固定的代办费,但不承担相关经营风险。
但是,国内的交强险是两种制度的综合体。前端由监管层将其定位为“不盈利、不亏损”,后端由保险公司自负经营风险。由于责任义务界定不清,很多保险公司纷纷表示负载了交强险过量的责任,加剧了经营风险。也直接导致后面保险公司“惜赔”,车主理赔难。
现在,国家开放外资保险进入交强险,理由是国内保险公司没有竞争,车主服务得不到保障。但是在这种先天不足的环境中,外资保险公司又能带来多少竞争的福祉?保险专家庹国柱表示,目前交强险保费监管比较严格,所以期望外资保险公司进来保费大幅降低的可能性很小。另外,外资保险公司由于网点较少,短时间内也不会对中资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业务产生大的冲击。
也有很多人希望外资保险进入交强险市场能带来缺失已久的“契约精神”。但是有网友评论称,年年亏损的交强险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外资也无能为力。这个行业的文化已经在国内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合力下形成。外国保险公司将面临一个缺乏诚信的行业。他们肯定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刮车后还故意把车往树上撞一下。(宋怡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