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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出租车被判赔停运 损失保险公司赔吗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5/18 21:52:40  点击:1870

  "追尾撞了一辆出租车,居然要赔8500元停运损失费,是不是被敲诈了呀?"5月11日,网友101486141在19楼"拉风大本营"发帖求助,她说,今年1月份不小心追尾了一辆出租车,前几天法院判决书下来了,除了保险公司赔偿出租车6000多元的维修费外,她个人还要赔偿对方停运损失费8500元。

  这笔赔偿冤不冤?能转嫁给保险公司吗?

  我通过站内短信联系上了发帖人101486141。她姓董,是一个80后的小姑娘。

  事故发生在今年1月15日晚上,当时下着雨,上塘高架上堵成一片,车子走走停停,速度很慢。董小姐一不小心没踩牢刹车,追尾了前面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又撞上了前面一辆私家车。三车连环追尾,事故责任很明确。交警赶到后,很快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董小姐全责。

  董小姐说,她的车,前保险杠撞坏了,第二天开到附近的维修厂去,让师傅加了个班,一个晚上就修好了。出租车前后保险杠受损,第二天开到4S店去修,当时正逢春节前修车高峰,4S店人手不够,让他先把车放在那里。

  "16日一早出租车司机给我打电话,说车要2月20日才能拿。当时我人在修理厂,维修师傅还提醒过我,对方估计是想敲诈点误工费。我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没经验,不知道该怎么办,年底事情又多,也没空跟他啰嗦,就由他去了。"

  2月初的时候,出租车司机打来电话,说车子修了17天,每天的停运损失费是950元,加起来一共是16150元,要董小姐赔。"我一个月工资也就2000多,这笔损失费相当于我半年工资啊!"董小姐说,如果是赔一两天的误工费,她也认了,但金额那么大,自己肯定是不愿意付的。

  于是,对方一张状纸,把董小姐连带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法院认定停运损失费8500

  在法庭上,出租车司机提交了多份证据,包括运管开具的出租车单车日营业额证明、4S店的维修证明等,除了维修费赔偿外,还要求支付自己16150元停运损失费。而董小姐却没有提交任何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前几天,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6000多元的维修费由保险公司承担,16150元的停运损失费被打了个折扣,法院只支持8500元,因为属于间接损失,由董小姐自己承担。

  董小姐说,其他没意见,但是这么高的停运损失费,她觉得太冤了。"修个保险杠而已,用得了17天吗?"

  了解到董小姐的遭遇后,我咨询了出租车所用车型的杭州经销商,售后人员说,前后保险杠维修,正常情况下,两三天就能修好了。但当时正好碰上春节,是集中修车的高峰期,4S店人手不够,花的时间长了一点。

  再联系杭州市运管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负责出具单车日营业额证明,至于停运几天,要看修车的情况,他们无法证明。

  律师:消极逃避会让自己更被动

  "出现这样的结果,其实和董小姐应诉不当有很大关系。"在看完整份判决书后,浙江天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凌斌说,法庭上讲的是证据,你要声明自己的主张,光是口头说说是没用的,一定要拿出证据来。消极逃避只会让自己处于被动局面。

  董小姐如果不认可对方提出的修车期限、每日营运损失额等主张,就应该搜集充分的证据,来推翻对方提供的证据。做法其实很简单,只要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申请鉴定就可以了。法院会指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确认合理的维修时间是3天,不管人为拖延至多少天,都只按3天来计算相关费用。

  此外,凌斌律师还提醒,在没有谈拢停运损失费之前,不要先把维修费结算掉。因为保险公司规定,一次理赔就是一次结案,如果先把维修费用付清,对保险公司来说,这个案子就已经结清了,事后你就不可能再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停运损失费的要求。

  -延伸阅读——

  停运损失费

  是否应统一标准

  该不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在董小姐这起案例里,法院判定的停运损失费标准是每天500元,17天一共8500元。

  凌斌律师说,杭州市运管局规定的出租车单车日营业额标准是950元,但是考虑到停运期间没有油费等成本开支,所以法院通常会打个折。至于实际判赔多少,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做法,有按200多元一天算的,也有按500多元一天算的,没有统一标准。"对于当事人来说,这就存在不公平,有关部门是否能考虑,确定一个统一标准。"

  另外,在这起案例中,法院认为停运损失费属于间接损失,不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凌斌律师说,目前停运损失费是否属于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际的判决中,各地法院的做法也不尽相同。有的认为应在交强险赔付限额内赔偿,有的认为交强险不够支付,还可以由商业险来赔偿,也有的则认为不能由保险公司来赔付。

  凌斌律师说,这个问题上,他倾向于由保险公司来赔付。理由是:1.交强险规定财产损失应当赔偿,这个财产损失并未排除间接财产损失;2.设立交强险的目的就是对造成第三人的损失,包括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先行理赔,这个目的并未将第三者的停运损失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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