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是选择主动投案,还是逃逸?逃与不逃的判决,结果大不相同。逃跑者不但保险不负责赔偿,全需自己承担,而且刑期也比不逃者长许多。
2011年12月17日8时37分,沈阳市民周某驾驶微型面包车外出,沿铁西区奖工街由南向北行驶到北四路路口时,不慎将53岁的妇女孙某撞倒,造成孙某当场死亡。经交警认定,周某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孙某负次要责任。案发后,周某投案自首。按照《辽宁省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死者家属应获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379135.5元。
近日,法院审理判定,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损失11万余元。超出强制保险限额部分的经济损失由周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18万余元。因周某投了20万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这笔赔偿款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2011年8月7日8时10分许,张某驾驶没有悬挂车牌照的微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到铁西区赞工街勋业一路北10米外,为了躲避车辆驶入了逆行车道,撞倒了骑自行车的李某,张某逃逸,李某不幸死亡。张某被抓后,经交警认定,其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经铁西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张某与死者家属达成一次性赔偿38万元各项经济损失。虽然客车交有数十万元保险,但因张某交通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只能由张某自行承担。近日,法院审理认定,张某肇事逃逸,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与此同时,张某因肇事逃逸,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终身被禁驾。
交警部门总结出,恐慌、畏罪、侥幸、对公安机关不信任、自我保护、害怕经济赔偿六大心理容易导致司机肇事逃逸。交通肇事后,肇事者应按过错大小承担民事责任。不过,肇事者一旦逃逸,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都要负全部责任,都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铁西区人民法院一名刑庭法官表示,若肇事情节严重,则相关处罚和责任还将加重:如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沈阳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交通肇事逃逸或酒后驾驶等被列入保险免责之列,如果交通肇事逃逸,不管你投保了多少,保险公司都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沈阳晚报记者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