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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诉讼
服务对象: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
 
1、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各类保险合同诉讼及仲裁纠纷;
2、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保险公司全年保险诉讼业务打包服务;
3、保险业务员或员工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业务代理纠纷;
4、保险业务员涉及刑事案件的全程代理和刑事辩护,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5、其他涉及诉讼及仲裁纠纷的法律事务。

 

 

                                如何保险诉讼?

 

第一步:决定聘请律师,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

 

第二步:资料审查: 

  1、律师接待客户,询问有关案情,对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审阅,并审查是否属于律师业务范围;

  2、符合律师业务范围的,报律师事务所审查是否与本所其他客户具有利益冲突;

  3、与本所其他客户没有利益冲突的,决定受理。

 

第三步:业务受理:

  1、律师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决定委托律师办理的案件,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定《委托代理合同》,客户须按照合同约定缴付律师代理费和办案费;律师代理费按照《陕西省律师行业收费标准》计算,必要的情况下依据客户需要,出具书面律师代理费计算明细;

  2、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签订《授权委托书》,同意指派律师办理受托案件;

  3、委托人向办案律师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证明主体资格或身份的文件原件,经核实后律师可根据办案需要留取复印件;委托人为法人的,还须出具盖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委托人应配合律师的工作需要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四步:立案前的准备:

  1、承办律师进一步审查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2、根据情况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

  3、根据需要,承办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相关证据;

  4、如确属涉案标的额较大、案情较为复杂的疑难案件,律师可依据当事人的要求,出具书面的案件可行性分析,就案件的风险评估和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以供决策,此种情况委托人须另行支付律师费用;

  5、承办律师准备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如《起诉书》《答辩书》;

  6、整理立案证据材料。

 

第五步:立案程序(代理原告方适用):

  1、承办律师向法院提交立案的相关法律文书,如《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承办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据等;

  2、法院决定受理的,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和诉讼费缴费通知;

  3、由委托人及时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

 

第六步:庭前准备工作:

  1、详细梳理诉讼证据;

  2、补充和调查证据;

  3、制作《证据目录》,依据证据的证明目的和作用制作《证据明细》;

  4、如须证据交换程序,须在法院主持下及时提交证据,进行证据交换;

  5、如确属法律规定的需要由法院调取的证据,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

  6、在受托权限内,负责庭前调解或其他庭前准备工作;

  7、接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后,将开庭时间及时通知委托人。

 

第七步:开庭与判决:

  1、按照法院传票的通知及时开庭;

  2、参加案件的全程审理,如当事人未到庭,应及时将案件的庭审情况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3、在庭审中,遇到新问题,应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征得当事人的意见;

  4、法庭调解应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5、根据法院的通知,参与案件宣判,领取法院裁判文书,将判决结果告知当事人,对当事人不明之处进行解释,如一审案件告知上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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